钱兴良案在观众看来充满悲情:他并没有杀人,却被司法程序逼到绝境。三家机关中,只有年轻的审判员夏英杰提出怀疑,认为被当作证据的女尸并非于三花,钱兴良也不该被定罪。但夏英杰权力微小,她只能辗转求助于陆则铭、袁亦方等人,最终把死刑改为死缓,才暂时保住了钱兴良的性命。
多年后,真正的于三花归来,揭开了这桩冤案。公众和当局不得不面对因侦查与审判失误而造成的错判。法庭作为最后一道关口,难以撇清责任。作为当年提出异议并参与审理的审判人员,梅芳被调离岗位,夏英杰则被下放到基层法庭,从此生活落入处理琐碎民事纠纷的日常中。
在大史家村法庭,夏英杰处理家暴、邻里争执、牲口纠纷等琐事,磨砺着她的意志。一次尹平案成为转折。尹平是患有智力障碍的精神病患者,曾纵火烧毁胡旭东的牲口棚。考虑到其病情,夏英杰并未要求其赔偿。后来尹平又冲撞他人居所并被铁链拴住,夏英杰见状念及可怜将其放出。没想到当晚尹平被人蓄意杀害,村里人把目光指向胡旭东,矛头也指向曾放人的夏英杰。
此案上诉到滨江中院,由刑庭庭长余高远主审。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,余高远决意以严厉判罚回应社会预期,即使证据并不充分。夏英杰为此讨说法,恳求重新审断。就在她努力之时,一名被释放的罪犯针对她进行了报复性袭击,将她撞死,那场车祸成了她生命的终结,也成为她未能扭转命运的最后遗憾。余高远曾想为她申报烈士,但因为她并非在办案现场牺牲而未能如愿。
表面上看,余高远似乎为公义奔走,关怀同僚;但事实并非如此。他设计了一套四步策略,既化解了上级的难题,也借机提升自己的仕途。第一步,他替新任院长澄清责任,强调案发并非在其任内,先把领导的名誉与责任划清。第二步,他将夏英杰曾提出的异议包装为正面材料,主张应当表扬她,以此在公众面前树立法院仍有良知的形象,从而把负面事件转为政治点亮。第三步,他建议院长以主动承担形式赢得民心——表面上揽责,实则借此展现胸怀和担当,为将来施政积累信用。第四步,余高远主动表示愿与领导同担后续处分,替院长扫清后顾之忧,显示忠诚并稳固自身地位。
院长采纳了这套方案,既保护了个人声誉,也为余高远铺就了上升通道。归根结底,余高远的盘算更多是为了自己的前程,而非单纯伸张正义。夏英杰为审判良知付出了生命,她始终不知自己不过成为了他人权力游戏中的一步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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